【集萃網觀察】放樣試產
1復樣放樣試產以前,必須按認可樣處方認真復樣。復樣工作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復樣必須采用車間準備試產的半制品布。
(2)認真檢查車間提供的復樣半制品布。例如是否有熒光增白劑的影響;磨毛效果及漂白白度是否正常。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和車間聯系,不可盲目復樣,以免試產失敗。
。3)復樣必須采用車間在用的染化料。打樣間的染化料,雖每周調換一次,但客觀上在力分、色光、含水量等方面總是有一定差異,這會直接影響放樣的準確性。
。4)復樣工作要由專人負責。要安排打樣經驗豐富、出樣準確性好的打樣高手復樣。原來打認可樣的人員,不宜安排復樣。實踐表明,換人復樣容易發現問題,如打樣方式不符、染料配伍不當、助劑使用有誤、打樣操作欠妥等。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嚴防將錯就錯或一錯再錯。
。5)復樣要盡力做到與客戶認定的原始樣(或認可樣)色澤色光相符。如果是交織或混紡織物,不同纖維組分的色澤,還必須具有良好的均一性,否則,不得放樣試產。
(6)復樣要落實復審制度,即準備放樣試產的復樣處方,要由他人審核簽字,以消除差錯,把好最后一關。
。7)復樣后,在投產處方卡上,除貼上“復樣”外,還必須貼一塊復樣用的半制品布樣,以便放樣人員在染色前檢查對照待染半制品的質量是否與復樣用的半制品相符,以確保放樣色光的穩定。
2先鋒試產
。1)未經復樣的處方不能試產。
。2)車間大批量投產新色號前,必須預先先鋒試產一缸。絕對不能試產和投產一起投入(實際是不經試產直接投產),以免因色光或色澤過頭,造成大批量減色、剝色或改染。
。3)試產開處方前,對打樣間提供的生產復樣與客戶提供的原始樣,要認真進行色光與色澤的核對,若有差異,開處方時要預先對處方用量做必要的調整,以確保試產成功。
(4)車間放樣試產時,色光的核對要注意三點:
①原始樣、確認樣都具備時,試產樣的色光應嚴格控制在兩者之間,不可超出范圍。②有原始樣而無確認樣(一般是小樣不必經過客戶確認,而直接試產),或者只有確認樣而無原始樣時(一般是工廠提供色樣,客戶確認的樣),試產樣應以原始樣或認可樣為標準,色差應控制在4級以上。
、坌律栐诔龈浊,應剪一塊有代表性的色樣,仿照大貨作柔軟、防水或焙烘等后整理試驗。因為染色后整理對色布的色光有相當的影響。選用的助劑不當(如柔軟劑泛黃性大等)或實施的工藝條件不當(如焙烘溫度過高、焙烘時間過長等),對色光的影響就更明顯。特別是棉滌或滌粘織物中,滌綸染深色而棉(粘)染淺淡色時,在130℃以上后整理過程中,由于纖維表層存在整理劑(特別是硅油柔軟劑),會導致染著在滌纖內部的分散染料大量地向滌纖表面遷移,造成棉纖或粘纖嚴重污染,從而使布面色光發生顯著改變。如果忽視了這一點,必然會造成“出缸樣相符,成品樣色偏”的結果。
棉錦或棉滌閃色緯彈交織物(經緯異色),其經緯密度對布面閃色效果影響很大(即使經緯色澤完全相符)。因此,除了染前必須做定形拉幅以外(應寬于成品門幅),還必須注意到在染色過程中,不同的染色設備(卷染機、液流機)對織物經緯密度的影響不同,使染色后布面的閃色效果產生差異。所以,放樣對色時,除要做到經緯色光深淺與標樣相符外,還要將樣布擴幅到成品門幅尺寸,以核對布面整體閃色效果。這里要強調一點,要以布面整體閃色效果為準,經緯單色存在一定差異是允許的。
放樣試產調整色光時,有人喜歡用處方以外的染料品種甚至不同類別的染料來調色。如以活性染料紅M3BE、黃M3RE、藍M2GE染色,當欠藍綠光時,不是用活性黃和活性藍來調整,而是以活性翠藍來調色,甚至以直接翠藍來調色,這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樣的處方,無法作為大生產的標準;這樣的樣布,在規定的光源下,往往會加重跳燈趨向。
試產對色時,如果發現染樣色澤太深、太暗或太紅,超出調色允許范圍,而要以純堿(燒堿)法、雙氧水法或保險粉法處理減色修色的,即使加料修色成功,該樣也不能作為大生產的標準。因為經過減色處理的布樣色光,與正常染色的布樣色光,很難融合一致。因此,必須在第一缸試產樣的基礎上,對染色處方作適當的修正,再試一缸。否則,大量生產后,顏色很難與第一缸相似。